上个月,泰国宪法法院就一对同性恋伴侣要求释宪的案件作出裁决,认为规定婚姻只能在一男一女间缔结的法律符合宪法,并不违宪。
随后,在一份长达12页的声明中,宪法法院解释了其裁决的理由,法院表示,允许同性结婚“不仅会颠覆自然秩序,还会动摇社会和人类的根基。”
此外,该声明认为,如果允许LGBT族群人士结婚和收养孩子,他们就无法像传统结合中的男女及其子女那样建立家庭纽带。
热心LGBT公益的活动人士对宪法法院的裁决理由感到愤怒,称这表现出签署裁决书的八名法官的偏执。
“我觉得太可怕了,作为国家意志和权力象征的宪法法院,不仅没有看到我们所面临的(同性恋者不能结婚的现实)是侵犯人权,还强化了反对同婚的这样一种观念,”一位知名的LGBT公益活动人士玛查-蓬胤(Matcha Phorn-in)这样说。
玛查还对宪法法院的裁决理由中,有关同性伴侣在某种程度上不如异性恋夫妇那么忠诚和有能力抚养下一代的论点提出了异议。
“事实上,(这些同性伴侣)将收养的孩子视如己出,但法律不承认他们是合法父母,就好像他们不在同一个家庭一样,”玛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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